★新生不能如期报到怎么办?
按国家招生规定被录取的新生,持《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学校要求和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无故逾期不报到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怎么办?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入学通知书遗失怎么办?
新生的入学通知书遗失,应先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到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查找招生底册并复印,然后凭招生底册复印件报到。
职能部门:招生办 电话:87862437
★如何办理学生证补办手续?
学生学生证丢失需补办的,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学生证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并登报声明,经系领导核实签署意见后,带上个人一寸照片一张,凭登报声明材料与申请书到教务处补办学生证。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如何办理缓考手续?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应在考前向所在系提出缓考申请(因病者须附上医院证明),经辅导员核实,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缓考。因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本门课程的次日内凭急病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逾期不办者,作旷考处理。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如何办理转专业、转学的手续?
1、学生在我校范围内转系(专业),需由所在系主任推荐或提出处理意见,拟转入系审核同意,由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审批。
2、学生申请转学,须本人申请,本校和拟转入校同意。在本省范围内转学,拟转入本校学习,由学生向其所在学校申请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送本校报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办理。跨省市转学,经本校和拟转入校同意,本校报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拟转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发文通知本校后方可办理。申请转入本校学习者,亦按上述规定办理。
3、学生转学手续,一般每年办理两次,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提出。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应由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附证明材料,因病休学须经指定医院签署意见)经系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发给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凡未经办理休学手续而擅自离校者,取消学籍。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如何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年或学期开学前向所在系提出复学申请,或持续休学申请。经校审查合格,方可复学。因伤病休学的学生要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单位的身体恢复健康证明,经系主任审核同意,送教务处会签,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复学。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应取消复学资格。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如何办理退学手续?
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所在系提出书面报告,系主任签注意见,送教务处审核,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如何办理学籍证明手续?
学生自费出国留学、退学需要办理学籍证明的,分别凭教务处、学生处文件、退学证明到教务处开具学籍证明。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毕业证书遗失如何处理?
毕业证书若遗失不能补办,只能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要出具毕业证明的,应登报声明毕业证书遗失,然后到教务处办理。要办理毕业证明书的,应登报声明毕业证书遗失,然后到校办档案室复印招生名册、入学成绩,填写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单,然后到教务处办理。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292959(潘渡)87726649(湖前)
★入学、毕业时户籍关系如何办理?
新生入学办理落户手续,应随带新生户籍迁移证、一寸免冠近照(大头照)学生录取通知书号码,盖上公章,统一到保卫科办理。
毕业生毕业时,凭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毕业生派遣名单和户籍活页卡按规定时间统一迁出。其余时间由学生本人带毕业生报到证和户籍活页卡到五凤派出所办理。
职能部门:保卫科 电话:26295110(潘渡)87713240(湖前)
★户口手续遗失、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学生户口手续遗失,学生本人应及时向学校保卫科报告,在保卫科的指导下申请补办手续。
职能部门:保卫科 电话:26295110(潘渡)87713240(湖前)
★在校内发生突发性事件(失窃等)时如何处理?
在校内发生突发性事件(失窃等)时,第一时间直接向保卫科报案,由校保卫科负责处理。
职能部门:保卫科 电话:26295110(潘渡)87713240(湖前)
★身份证、户口与学生证、报到证等姓名不相符怎么办?
学生本人应及时向学校保卫科报告,在保卫科的指导下申请补办手续。
职能部门:保卫科 电话:26295110(潘渡)87713240(湖前)
★如何办理校徽补办手续?
学生校徽丢失需补办的,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校徽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经辅导员核实签署意见,系办公室盖章准予补发后,到校办领取校徽,并缴交相应的工本费。
职能部门:校办 电话:87721030
★如何申请奖学金?
目前我校学生奖学金具体申请办法详见《学生手册》中《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办法》。
职能部门:学生处 电话:26292939(潘渡)87726641(湖前)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察期满了怎么办?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察期满了达到解除条件的,应向系提出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书面申请,由辅导员对学生留校察看期间的表现作鉴定,然后由所在系提出意见、系分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并将解除请示、学生解除留校察看申请书、学生思想汇报(每两个月一篇)送学生处核实,报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文,由校学生处正式通知学生留校察看处分解除。(详见《学生手册》中《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职能部门:学生处 电话:26292939(潘渡)87726641(湖前)
★如何办理保险理赔申请手续?
学生要申请保险理赔,应尽快到校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并随表附上学生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含出院小结)、发票、药品清单、住院疾病证明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上材料除原件外,再复印一式二份),经系审核,将材料送到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由该中心相关老师转报保险公司办理。
职能部门:学生处 电话:26292939(潘渡)87726641(湖前)
★如何办理助学贷款申请手续?
学生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乡镇一级以上的困难证明向学校、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银行贷款程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审批一次。
职能部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26292939(潘渡)87726641(湖前)
★如何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应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应先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当有岗位时到校学生处领取并填写《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经审核聘用后,上岗受助。(详见《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
职能部门:学生处 电话:26292939(潘渡)87726641(湖前)
★学生宿舍、卫生间损坏如何报修?
学生宿舍、卫生间墙体破损、瓦屋面、地面漏水、门窗破损需维修,与校后勤管理部门联系。
学生宿舍外的下水道、明沟、暗沟堵塞,直接通知后勤管理部门疏通。
学生宿舍门窗玻璃自然损坏,校后勤管理部门会及时安排维修,人为破坏的,经费自付,随时请后勤管理部门维修。
职能部门:后勤管理处 电话:26292909(潘渡)87726654(湖前)
★向校图书馆所借图书遗失怎么办?
学生向校图书馆所借图书遗失,应到图书馆报失并按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赔偿。
职能部门::图书馆 电话:26262670(潘渡)87713064(湖前)
★身份证遗失尚未补办收到汇款、包裹怎么办:
学生身份证遗失尚未补办时收到汇款或包裹,应到所在系开具身份证明,辅导员签署意见盖公章后,凭身份证明及本人学生证到校收发室领取汇款单或包裹单,然后返回系办公室在汇款单或包裹单上签署单位证明盖公章,最后持身份证明、学生证及汇款单或包裹单到邮局领取汇款或包裹。
★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新生党员入学时,凭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到校党工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毕业生党员毕业就业时,到系党总支办公室开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介绍信后,到校党工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职能部门:校党工部 电话:87726640
★如何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新生团员入学时,凭团员证到系团总支注册,办理团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毕业生团员就业时到系团总支直接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职能部门:校团委 电话:26290036
★团徽、团员证遗失如何补办?
学生团徽遗失,应到系团总支开具证明,然后到校团委领取新团徽。
学生团员证遗失,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系团总支审核,系团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凭申请到校团委领取空白团员证填写,然后再将填写好的团员证交到校团委加盖钢印。
职能部门:校团委 电话:26290036
★毕业生推荐表遗失怎么办?
毕业生推荐表遗失需要补办,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遗失时间、地点和原因,经辅导员核实并签字盖公章后,凭申请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推荐表。
职能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87882130
★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的就业计划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即可根据批复的有关材料(如就业呈报表)至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其余未落实单位的学生开具待就业证。
职能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87882130
★就业报到证遗失怎么办?
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遗失,必须登报声明遗失,然后凭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证明与报纸、本人毕业证书到省人事厅调配处(联系电话:87674885)补办就业报到证。
职能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8788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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